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宁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24]GYG[GK]2020008-1-1)
一、项目编号:[350924]GYG[GK]2020008-1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宁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924]GYG[GK]2020008-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鑫颀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安市城北棠兴路287号 | 1920661.5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24]GYG[GK]2020008-1-1 包1
福建鑫颀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20699 其他电气设备 | 其他电气设备 | 扬州顺风等 | 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1920661.58 | 1920661.58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钟鹏飞 (包1) |
评审专家: | 叶陆晗,胡国斌,林幼嫦,黄丽霞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19.1.2、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 19.1.3、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19.1.4、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 号:3505016881410000023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24]GYG[GK]2020008-1-1 包1 :25127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寿宁县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5695933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仓山万达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方式:0593-295113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孙聪聪
电话:0593-2951135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