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城御梅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M130100020550680600367e,
沙河城御梅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城御梅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0】1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经济开发区沙河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经济开发区沙河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原乾隆皇帝御赐梅园及周边配套居民等实施景观改造,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设观赏梅花园150亩。同时建设梅文化步行街及10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成后形成集梅园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探访体验、生态采摘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区。预计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本项目不涉及古文物、遗迹的翻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 3 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
3.1.3.1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2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 (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分);(2)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黑名单。
3.1.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 查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含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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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 家(含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7 00:00至2020-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E 招冀成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 CA 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E 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 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经济开发区沙河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春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邢台经济开发区永红庄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张延杰
| 联系人: | 赵丽阳 |
电话: |
13831952570
| 电话: | 0319-5206987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