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TYZB-2020-010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春汽车经济开发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站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垃圾分类、垃圾转运设备、污水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总计8020.08万元;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机电设备的安装或环卫设备的安装;且对上述产品有生产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鲜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代理商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即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1家代理商参与此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二道区北远达大街中海・寰宇天下A区门市A1-108(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鲜章);
(3)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为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查询内容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
(8)提供被授权人(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员工)。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递交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或电汇缴纳,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天禹招标2楼开标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网站、本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绿地中央广场B10B座1744室
联系人:王雪
电话:18186881932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北远达大街中海・寰宇天下A区门市A1-108
联系人:金秋
电话:0431-80602366
注: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与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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