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1202000078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第二次)政府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8月1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
一、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运维部分”中“(7)针对本项目中标人应设立专门的运维服务机构;构建有备品备件库,中标人至少配备2辆运维车辆。(8)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中标人配备的运维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技术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更正为:“(7)中标人在运维期须设立专门的运维服务机构;设立备品备件库;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辆运维车辆,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行驶证、车辆外观图片并在业主方备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须配备专业的运维团队,针对本项目中标人应配备的运维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技术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经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培训合格且在业主方备案,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在运维期内对每一个水站须提供运维服务周报、月报、季度报、年报,在对应的运维周期结束后1天内形成文字资料盖章并报至业主方,业主方认可并盖章后报告方才生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二)其他技术服务要求:”中第3条后增加以下内容:
4、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全部货物到达现场,完成全部水站的安装调试联网等,并上传正常数据。
5、本次招标文件未列出的其他运维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投标人需要对以上要求(4-5条)分别一一对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中标后须按要求和所作的所有承诺按时如实完成,任一个部分出现延迟或出现一条不满足,第一次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出现每部分每延期一日或每不满足一条,按照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超过3天,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出现第三次则以虚假应标处理;投标人虚假响应而中标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承诺的,业主方将废止合同并通报,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五、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12月11日18:00(北京时间)。
六、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年12月16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不涉及变更内容的不变。
特此更正。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0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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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817-231987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817-22217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谢老师 |
电话: | 0817-222176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