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消防设施年度检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TWZ2012054
三、询价物资一览表:(详见附件)
四、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询价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且应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需要有消防工程师证,提供近二年以来至少2项企事业单位系统消防检测维保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
3、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报价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须附声明)。
4、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注册。
5、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报价,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报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询价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报价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落地含税单价,按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结算单位: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付款方式:检测完毕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后,2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
服务地点: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3.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4.合同约束验收条款: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服务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消防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因相关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六、技术要求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25201-2004
2.《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3.《建筑工程消防检测规程》DB45/989-2014
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
七、验收要求
1.供应商对检测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如消防设施存在问题,由供应商出具整改报告,招标方负责整治。整治完毕后需无偿再次进行检测 ,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交由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2.检测程序及标准必须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执行。
3.消防设施检测完毕,出具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且无质量纠纷。
八、违约责任
1.中标方检测完毕后应于1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招标方未交付商品合同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
2.中标方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在报告有效期内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请于2020年12月07日17:00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传真:0371-56835848,电话:0371-68320037)
(2)于2020年12月14日17:0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详见内容要求)以及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详见附件2)的U盘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后以快递或自送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415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将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制成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纸质版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2电子报价文件名(附件2)命名格式:“XXXXXXXX采购项目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3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已报名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人已同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询价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李工
电话:0371-68326368
报名联系人:朱工
电话:0371-68320037
传真:0371-56835848
双休日值班电话:0371-5683583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15室)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2.本次询价采购设有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支付成交服务费。收款人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人的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如下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成交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例如: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2000-1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应收费=1.5+3.2+2.25+2.5=9.45(万元),以此类推。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2020年12月03日
附件: 1.询价报名表
2.询价报价表
3.询价物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