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螺栓防腐防锈油脂实验用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TWZ2012051
三、询价物资一览表:(详见询价物资一览表)
四、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本产品的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询价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及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
3、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报价产品应符合国标、行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须附声明)。
4、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5、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报价,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报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合同条款要求。
1.所有报价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落地含税单价,按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结算单位: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成交方应在15天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13%)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当日起算),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日内,甲方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
送货时间: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十日内供货。
交货地点:见《询价物资一览表》。
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成交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合同约束验收条款: 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供应方式:成交方负责产品运输至《招标物资一览表》指定到货地点,验收完毕后,经双方签字确认。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质量标准
报价产品符合国标或相应行业、企业标准,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资料。
2、商品的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成交方负责一次性将全部商品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招标物资一览表》所指定的地点,成交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运费、装卸费用、保险等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3、验收标准
成交方交货时应提供标的物相关出厂检验、合格证报告等质量文件。收货方验收后与要求质量不符的,双方共同抽取样品交由河南省质量监督局质检中心进行检测,以省质检中心出具的报告为准。检验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检验费由成交方承担并负责更换产品。
4、质量保证
1.成交方提供相关资料1份。
2.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
5、违约责任
成交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招标方交付商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标方未交付商品合同总价款0.3%作为违约金。成交方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成交方还应赔偿招标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采购方正常使用,成交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对商品进行更换,成交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更换的,采购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方承担;采购方可以就此费用在质保金中进行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偿费用的,成交方应予以赔偿。
七、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请于2020年12月07日17:00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传真:0371-56835848,电话:0371-68320037)
(2)于2020年12月14日17:0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详见内容要求)以及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详见附件2)的U盘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后以快递或自送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415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将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制成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纸质版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2电子报价文件名(附件2)命名格式:“XXXXXXXX采购项目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3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已报名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人已同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询价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李工
电话:13007528686
报名联系人:朱工
电话:0371-68320037
传真:0371-56835848
双休日值班电话:0371-5683583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15室)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2.本次询价采购设有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支付成交服务费。收款人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人的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如下费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成交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例如: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2000-1000)万元×0.5%=5万元
合计应收费=1.5+4.4+4+5=14.9(万元),以此类推。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3日
附件: 1.询价报名表
2.询价报价表
3.询价物资一览表
4.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