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农科所城市棚户区改造 已由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政和县农科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发审(2020)6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和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源
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政和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5411.08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817.8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1235.52平方米,其中安置房1009.2平方米,设备用房226.3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1945.47平方米,一、二、三层作为农科所农业科研用房与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844.39平方米。项目四层以上作为群众安置房,建筑面积8507.55平方米,分为四种户型:63.13平方米/套、81.36平方米/套、102.91平方米/套、102.65平方米/套,同时配套建设中心广场、停车场、绿化、道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等设施。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政和县农科所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建筑装饰和安装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①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②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③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5层、建筑物高度<15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属于小型规模工程;建筑物层数5~25层、建筑物高度15~100米的属于中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502248.00 元;(暂列金额:
8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72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7.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7.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7.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得参与项目投标;3.7.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1-27 09:00:00
至
2020-12-02 23:59:59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2 09:0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11-27 09:00:00
至
2020-12-21 17: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5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2-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政和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址: 政和县金鸡山路129号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80 4649 4488 ,传真:
/
联系人: 陈克军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玉屏山时代大厦1406室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0599-8861077,18950605976 ,传真:
0599-8861077,18950605976
联系人: 邓理渊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政和县胜利街 319 号
联系电话: 0599-33217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9-332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