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要求盐城市公安局网安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0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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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GACG2020-Z16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网安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34.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设备供应到指定地点,在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保证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
采购需求(采购数量):略;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第5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不含港澳台)、中国公民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301室
方式:供应商凭《报名联系表》原件(须加盖公章。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证明(照片、复印件均可)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招标文件。
售价:350元(每个分包。含邮寄服务费);交纳方式:支付宝(18662096009)等
注: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的知情权仅限于已依法向携手阳光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当事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301室(携手阳光公司工作人员提前约30分钟到达)
携手阳光公司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活动,请派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参加。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警官;电话:18752230011;
2.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邮编224000)
联系方式:华警官 电话:18752230011
3.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活动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
联系方式:王娟 电话:18662076009;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新天地广场2幢 301室(邮编224000);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使用时间: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人民币;e-mail:xsyg0515@163.com
函告:本招标文件由携手阳光公司根据法律及相关资料编制,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抄袭或摘录。
附件:《报名联系表》、《采购需求》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投标报名表11.23.docx
《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