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SJ2标段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SJ2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城北三环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2019】154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为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SJ2标段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道路改造范围起点于伍狮哑小桥西侧,终点至海紫路口,SJ2标段道路红线为50米,本标段长2.45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时速60km/h,采用双向八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管廊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计划分SJ1、SJ2两个标段,总投资为46725万元。本次只对SJ2标段进行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区北部;
2.3、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3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合同标段,本次招标为SJ2标段:伍狮哑小桥西侧至海紫路口(桩号K4+040~K6+453),招标控制价:238000000.00元。
2.5、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工程技术管理人员3名(给排水专业、机电专业和园林或景观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各1名,提供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专职安全员2名(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中级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施工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提供岗位证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并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提供社保查询途径)。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提供原件备查(身份证、资质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的证明材料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根据《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附件一,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4.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身份证、资质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的证明材料除外),以及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商务、报价评分表”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备查原件清单(备查原件清单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委委员会进行评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同时通知各投标人按各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清单表格的目录各项材料原件一并退还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5.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邮箱(2448703447@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登记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分止,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到达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登记完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业务子平台进行各投标人信息数据录入手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开标时间为 年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660-6856968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联系人:卓维农
电 话:17875357323
附件一: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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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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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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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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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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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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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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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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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号 (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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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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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 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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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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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
附件二: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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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原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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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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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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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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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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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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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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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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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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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退回情况说明(原件退回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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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招标代理机构签名:交易中心见证人员签名: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投标人各持一份。
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等情况填写完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