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中心建设项目
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平发改审批字[2020]1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中心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
2.2项目编号: 20GCZJPY0059
2.3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为10495.34平方米,其中:地上1层2178.04m2、2层2062.38m2、3层2062.38m2、4层2061.1m2、屋顶机房层89.88m2,地下1层2041.56m2。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消防工程、二标段为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各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允许一个投标人中标二个标段。本招标项目总造价约为430万元,其中:一标段消防工程约157万元、二标段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约273万元。
2.4建设地点:平邑县人民医院院内西南角。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随土建工期 ;
2.8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建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获得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资格审查内容:
(1)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来承揽过不少于1个同类型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一标段提供消防工程业绩、二标段提供中央空调及通风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网络链接网址等相关材料原件(缺一不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对提供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或不提供,视为无效。
(4)投标人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后加盖公章)及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截图,后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0539-7673687;(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后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建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具有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2019年全年度,明细到个人,附网上查询链接地址否则不予认可,证明原件留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0年11 月27 日至2020年12 月3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gcys618618@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0年12 月22日上午9:30时。
5.2地 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邑县综合门户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平邑县人民医院
地 址:平邑县金花路07号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15589006011
9.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联系人:宋工班工
电话:13954987168
电子邮件:gcys618618@163.com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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