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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西樵镇太平排涝泵站工程项目-电机、励磁柜及配套电缆设备部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西樵镇太平排涝泵站工程项目-电机、励磁柜及配套电缆设备部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0-12-01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西樵镇太平排涝泵站工程项目-电机、励磁柜及配套电缆设备部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西樵镇太平排涝泵站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2018〕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樵镇太平排涝泵站工程项目-电机、励磁柜及配套电缆设备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太平排涝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泵站总装机容量4000千瓦,设计流量30.3立方米/秒,安装4台1600ZLQ-6型立式轴流泵,电机配用TL1000-20/2150型同步电动机,总装机流量35.52立方米/秒。建设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设置自动化监测与控制系统。项目总投资14664.39万元。

2.3 计划工期:设备及备品备件一次到货,乙方必须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调试等进度计划并在合同签署后 30 天内提交招标人,合同工期为90天,具体发货时间以甲方的正式通知为准,交货时间为发出发货通知日起5天内。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本次招标范围为4台1600ZLQ-6型立式异步电动机设备及配件,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保险、工厂测试、第三方检测(含试验费)、包装、发运、运输、仓储及看管、装卸、进口设备的报关等相应费用;设计联络及技术交底费用;调试、试运行的费用;提供电动机附属设备、与非本合同设备之间的管路连接器件、备品备件、辅材和专用工具、提供紧固件,以及与安装、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附件;提交图纸、安装维修手册、安全须知和其他书面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运行人进行培训;完成设计联络;接受发包人代表参加工厂监造、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和验收,工厂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保障费用等,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详见设备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287475.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设计制造标准、材料标准、制造及验收试验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电动机设备设计制造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的投标报名);

4.2.2售后服务机构要求:投标人在广东省内须具备相关专业维护点、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合作机构,并提供其证明材料;

4.2.3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3.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录入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或用户使用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电动机设备生产业绩不少于1宗(合同价不少于400万元),同时提供项目承包合同及相关验收材料(或用户使用证明书)。

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业绩除须提供上述纸质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显示的工程业绩信息,在工程招标投标时都予以认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件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注: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试行推广投标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4 号)的建议,暂停推广使用投标保函,因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12月1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2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委托佛山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人任一投标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交易员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开标签到将采用录入交易员身份证号码形式进行身份验证,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须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注:授权委托人可以不是交易员,但递交投标文件人和授权委托人需是同一个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0.4本项目只是对设备部分进行招标,安装部分不招标,安装需要厂家提供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现场指导安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智富大厦31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高洁 电 话:0757-86086276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绮媚

电 话:0757-86253386传 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chuangnan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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