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海珠区第三批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斯地块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海珠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0105-202011-790208-000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珠区第三批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斯地块)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73号4-9楼7楼自编7D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5-202011-790208-0008
项目名称:海珠区第三批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斯地块)
预算金额:2,150,000
最高限价(如有):215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珠区第三批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斯地块)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规划成果必须符合本采购项目内容规定,同时符合审查单位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技术要求,充分实现本次规划工作的预期目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部门意见、规划公示以及成果审查时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季度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以上材料复印件;
(3)提供至投标截止至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至投标截止至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由于机构改革导致无法续期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查询系统(http://219.142.101.154/PlanningSystem/)的查询截图页,此种情况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如投标时上述情况仍未能解决,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只能由两家组成。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且应明确项目主体单位)。
注: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1 月27 日至2020年 12 月 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73号4-9楼7楼自编7D
方式:现金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73号4-9楼7楼自编7D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5-28号
联系方式:020-80927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73号4-9楼7楼自编7D
联系方式:020-34003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400327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众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