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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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020年薄片公司碟片离心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1
本招标项目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020年薄片公司碟片离心机购置项目已经批准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2020年薄片公司碟片离心机购置项目;
2.建设地点: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2台套碟片离心机(含配套电控、配套设备管道的供货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周期:7个月(包含供货、安装及调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标准与规范,质量合格;
6.质 保 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是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国外厂家中国代表处、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开具唯一授权书的经销商;
3、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按附件内容及格式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6、无行贿查询: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点击-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7、关系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8、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02日起至2020年1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3.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
(3)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国外厂家中国代表处、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开具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5)按附件格式提供的《书面声明》;
(6)信用查询网页查询件、无行贿查询网页查询件、关系查询网页查询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承诺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书面声明留原件。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5日上午9:30分整,地点为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金叶大道66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4-2569507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371-55001765
电子邮件:glgljt168@163.com
2020年12月01日
附件: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此承诺:
1.我单位为符合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
3.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4.没有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分包、不串通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发现上述情况,我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自愿赔偿招标人损失。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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