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各办公楼2021年度物业、安保及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枣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枣庄市和谐路390号(枣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0632-5756269(枣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县(区)文化中路98号 |
联系方式:13563294152 |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各办公楼2021年度物业、安保及维保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0202002000333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各办公楼2021年度物业、安保及维保服务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26.500000 | B | 枣庄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各办公楼2021年度物业、安保及维保服务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4.490000 | C | 枣庄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各办公楼2021年度物业、安保及维保服务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3.630000 | D | 枣庄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各办公楼2021年度物业、安保及维保服务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须具有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8.5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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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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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12月1日9时0分至2020年12月7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及枣庄市薛城区德鑫广场8楼 |
3.方式:投标人需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须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再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网上报名登记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包含电子数据文件和PDF文件)。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0年12月1日 至 2020年12月7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12月24日9时0分至2020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枣庄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枣庄市民中心北二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大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13563294152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