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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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A座4~12层公共卫生间改造及9层病房楼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A座4~12层公共卫生间改造及9层病房楼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0-CS04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0-CS04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A座4~12层公共卫生间改造及9层病房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45,954.2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45,954.28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A座4~12层公共卫生间改造及9层病房楼改造项目
中心医院A座4-12层卫生间改造,包括拆除工程、天棚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9层病房楼改造包括装饰工程、水暖空调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yzb@163.com),并致电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方式:任洪亮(13372906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系方式:孙鹏(17824096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话:17824096999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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