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义监狱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委托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贵州省兴义监狱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委托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贵州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详细内容:
|
贵州省兴义监狱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委托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年11月30日 15:0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兴义监狱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委托项目品目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单位贵州省兴义监狱 行政区域兴义市公告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5:0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5: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伟项目联系电话19908591306采购单位贵州省兴义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兴义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伟、19908591306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新新、0859-3226123
项目概况 贵州省兴义监狱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委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2020-GXC027 项目名称:贵州省兴义监狱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委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采购主要内容:中央空调维保服务。(2)采购数量:1套(3)采购预算:100000.00元(4)最高限价:100000.00元(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二年。(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磋商程序第七条之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在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节假日不接受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购买时须提供的材料: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2、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提供2020年9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提供 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一份;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鲜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公司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提供2020年9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根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协商决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壹仟元整(¥100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兴义监狱 地址:兴义市 联系方式:周伟、1990859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大商汇B3组团2号写字楼2601号 联系方式: 田新新、0859-32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伟 电 话: 19908591306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