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办法,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目湾新城学校工程桩基静载荷试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JZC-203220-C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数量、服务内容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
大目湾新城学校工程桩基静载荷试验
1项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学校工程
桩基静载荷试验,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480000.00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磋商。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本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特定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其相应计量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各检测项,并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3、售价:采购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支付宝汇款。
4、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报名函;
(3)如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函直接传真(0574-87179089)或发送邮件(tender06@126.com)至我司。
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1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1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九、其他事项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gov.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否则不能确定为成交人。供应商注册:非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前,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2、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4-65790718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莹斐、张百军、万修文、王家兴
联系电话:0574-87179087/82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6@126.com
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费用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甬江支行(行号:31333208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附件:投标报名函__浙江中创_20201130145118.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