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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YSFYBJY-GJ-2020-0012020年11月30日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医疗设备项目需求评审公告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医疗设备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二期医疗设备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二期区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人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项目内容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医疗设备(见明细)
预算金额
1136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路喜安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主任医师
13834225828
韩志英
山西省儿童医院
主任医师
15903518166
李鸿飞
太原市中心医院
工程师
13834134287
王伟
山西省儿童医院
副主任医师
13603511680
阴怀清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教授
13073585427
专家论证意见
路喜安: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采购项目履行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要求,同意购置相关医疗设备。
韩志英: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标准,采购的项目、数据均满足所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要求。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及验收方式,符合合同要求,同意购进。
李鸿飞:太原市妇幼保健院,作为省城大型专科医院,所购设备能够满足医疗、预防、康复、教学的需要,符合国家相关大型设备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同意该项目所购设备的购置要求。
王伟: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核心设备购置原装进口,可以推动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发展,符合三甲医院所需。
阴怀清:该项目医疗设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支持节能环保,核心设备引用原装进口,同意该项目所列设备的购置需求。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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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公告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医疗设备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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