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01202000177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医用家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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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更正一:原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第2点“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中“注:(1)投标人提供州或市级以上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每份检测报告需同时具有CMA 、iIac-MRA、CNAS认证),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对应项不得分。”,现更正为“注:(1)投标人须按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技术部分)中明确要求须提供检测报告的货物的要求提供州或市级以上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每份检测报告需同时具有CMA 、iIac-MRA、CNAS认证),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对应项不得分。”
更正二:原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第2点“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中“检测报告证明文件需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或条形码查询结果或二维码查询结果截图,同时检测报告内容需有样品图片佐证,且投标人名称与检测报告受检单位名称须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受检单位鲜章,并承诺中标后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则视为虚假应标,我院将按规定报相关管理部门对虚假应标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现更正为“检测报告证明文件需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或条形码查询结果或二维码查询结果截图,同时检测报告内容需有样品图片佐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三:原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第4点“履约能力”中“(2)投标人获得标准化等级评价证书(符合GB/T15496-2017标准要求规定的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适用范围涵盖:板制家具、钢制家具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符合要求得1分,认证范围不全的此项不得分。”,以上内容删除,并减去相应分项1分,对应分值调整至“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调整为48分,其中“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共得47分;投标人投标产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扣0.47分,扣完为止(说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共100项)”,调整为“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共得48分;投标人投标产品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扣0.48分,扣完为止(说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共100项)”。
更正四:原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第5点“售后服务方案”分值为6分,现该条分值更正为5分。
更正五: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点“商务要求”中加入第7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原件备查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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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人民医院 |
地址: | 西昌市顺河路16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4-217118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西昌市风情园路2号(B2)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冉女士;联系电话:0834-217509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834-2171187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