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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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43005-0076采购品目: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预算金额:2,431,800.00元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杨先平项目经办人:唐妮
项目概况
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信息化运维服务(2020-2022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且从本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11-143005-0076
项目名称: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信息化运维服务(2020-2022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31,8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104机场公安局信息化运维服务(2020-2022年)项目
2、标的数量:两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核心机房、楼层弱电间及驻外单位弱电间(服务器、数据中心、网络安全设备、精密空调、动环设备等)、各信息化业务系统、全局各业务网络(含室内、外光缆资源及相关网络传输设备)、UPS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及硬件设备、LED屏幕、办公区域内部监控设备等。
(2)、服务要求:
1)对各类信息化系统软硬件资源及运行环境开展日常运维服务,通过对服务人员的专业分工和工作规范定义,在发生故障时及时响应,同时提供实时监控、定期巡检、除尘保养、数据备份、事件报告等服务工作,有效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
2)建立在一套行之有效的运维管理制度,根据机场公安局的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具有高可靠、高安全、高稳定、7*24小时不间断保障、高涉密性等方面的要求,完善运维管理及安全的保密制度来确保运维范围内各项内容的顺利运行,同时,在运维服务过程中,需不断进行总结、分析,对不合理或错误的管理工作进行及时纠正,不断完善相应的运维管理规范和制度,借此稳步提高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搭建完整的服务管理团队,严格定义机场公安局运维管理部门、外包服务商、系统集成商及系统原厂商多方之间的职责、工作边界及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整个信息化系统的运维管理及维护服务工作。
4)配备驻场服务人员,提供日常各项运维服务。
5)规范机房的管理,构建安全可靠的设备运行环境。对机场公安局机房外来人员进出、标识标牌、线缆设备标签、设备安装、制度挂图及人员在机房内的操作规范进行标准化设计要求,提升机房美观度和规范性,保障设备运行环境安全可靠。
6)完善运维服务工具,保障运维工作的高效性和安全性,参照ITSS标准,完善运维流程、运维监控及相关专用工具,提高运维工作效率和操作安全性,实现故障原因精准排查、详细运行情况全面掌握。
7)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对运维服务应急保障的对象、原则、人员配备、措施、类型等进行细化,提高各类应急保障任务中的响应速度和应急保障能力。
8)配备服务团队,在项目质量管理和二线技术支持上对项目运维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服务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机场南工作区空港横二路广州白云机场公安大楼
联系方式:020-8613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方式:020-6279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627916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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