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301202000140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2020年刑事技术耗材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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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采购文件要求收取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采购文件52页原付款方式和条件为:“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5%履约保证金,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向供应商支付100%款项,完成合同约定年度供货计划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对采购文件84页、85页评分表中技术部分评审因素进行了量化更正。
具体更正情况,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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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 |
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10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13-470207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西段大缺口春天花园1栋二层2a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0813-826157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邓先生 |
电话: | 0813-2218606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