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01202000171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后勤(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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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第十一条中:“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9日9:30分。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9日9:30分。”现更正为“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9日8:30分。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9日9:30分。”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第一条第(二)点中:“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现更正为“提供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详见格式14)(加盖竞标人鲜章)。”
三、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三条第(四)点综合评分表:序号1,评分标准中“2、其他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现更正为“2、其他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四、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三条第(四)点综合评分表:序号1,评委类别中,现删除“人工工资核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低于生活保障此项不得分。”以上内容。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2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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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址: | 西昌市三岔口东路36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1898925891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西昌市风情园路2号(B2)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冉女士;联系电话:0834-217509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康先生 |
电话: | 18989258911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