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9202000086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生态环境局布拖县2021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河流控制断面点位监测、3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试点性监督监测等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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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采购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附表”第10条“合同分包要求”要求:“项目不接受分包”。更正为: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占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二、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2020-196。2、预算金额:72万元。3、采购品目名称:C010319(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布拖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8531801;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阿都街财政局。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六、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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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布拖县平圳路1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沙老师;联系电话:1868348256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尚西一路楚峰国际中心2307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28-8347577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19180729156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