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办公设备、一般信息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0-1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办公设备、一般信息设备项目(二次),已由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批准购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购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办公设备、一般信息设备项目(二次)。
2.2招 标 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2.3招标范围:办公设备、一般信息设备。
2.4资金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质保期1年)。
2.6项目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
6)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已经取消,可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有效证明材料);
(3)提供包含2019年度国家企业系统出具的公示报告(企业工商年检公示所登录的网站);
(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持以上资料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张家口市凯地广场A座605,联系电话:0313-757638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凯地广场A座605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招标代理: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路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二路
联 系 人:孙斌 联 系 人:田羽馨
电 话:0313-4039067 电 话:0313-757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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