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信息园区开发建设部2020年世纪大道211号25层用房电源配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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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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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信息园区开发建设部2020年世纪大道211号25层用房电源配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询价(项目编号:TM-DXXJ20200862)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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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2020年11月18日开始评审。本项目共2名应答人应答,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 |
成交供应商为: | |
(1)单位名称: | 上海尧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应答报价: | 含税应答总价(折后含税价)为3754.52元,折扣为77.00%,增值税税率:6% |
(3)勘察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睿光,高级建筑师,10C4Z5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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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共3天 |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 4.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
联 系 人: | 刘诗晴 |
联系方式: | 13661579343 |
邮箱地址: | liushiqing.sh@chinaccs.cn |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息园区开发建设部 |
|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