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分公司红星办公楼部分房屋对外租赁(三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济宁市分公司红星办公楼部分房屋对外租赁(三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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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红星办公楼部分房屋对外租赁(三次)
拍租公告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委托,现对红星办公楼部分房屋对外拍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红星办公楼部分房屋对外租赁(三次)
2、项目编号:SDTC- JNYZ-2020458
3、拍租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4、拍租标的:红星办公楼2-4楼建筑面积1063.32㎡,其中二楼东侧四间房屋约106.53㎡自用,剩余约956.79㎡对外拍租(拍租面积房屋现状以现有实际为准)。
5、租期:五年,每2年租金在前2年实际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5%。
6、踏勘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至拍租前,标的所在地(红星路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678763300
7、意向竞租人应在本拍租前到拍租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就拍租标的相关情况向拍租人咨询,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拍租标的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拍租现状和要求,拍租人及拍租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竞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本《拍租公告》及所附《房屋出租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竞得人收到《房屋租赁成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拍租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中约定。
三、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房屋用途:金融、餐饮行业除外。
2、须办理许可经营类的费用自理。
3、竞得人使用上述房屋不得从事产生噪音、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四、拍租规则及流程
1、竞租保证金
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12月4日17:00前向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开户名称: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开户帐号:817920001421010330
注意: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______竞租保证金。
2、拍租起始价、增价幅度
拍租起始价为:壹拾捌万元整每年(¥180000.00元/年);
增价幅度为:伍仟元整每年(¥5000.00元);
只有一家意向竞租人的,本次竞租活动终止。
3、拍租规则
(1)本拍租规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并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2)竞租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叫价竞租,不得阻碍拍租人进行正常的拍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竞租人办理竞租手续,参加竞租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租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租人不对拍租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竞租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4、拍租流程
(1)本次拍租以增价方式进行,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后,竞租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租人竞价时,手举的竞价牌应当高于头部,让主持人看到为准,可无声举
牌,也可在举牌的同时,口头报价。
(2)每次加价幅度由主持人在竞价过程中明示,竞租人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主持人在拍租会中明示的加价幅度。主持人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如有竞租人以超过主持人的加价幅度加价的,请大声报价并举牌,主持人将予以确认。
(3)拍租过程中,如有几个竞租人同时举牌,主持人可以任意指出其中一人行使判决权。
(4)本次拍租设保留价,竞租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5)主持人确定全场出价最高者后,且不低于保留价时,主持人会给其他竞租人三次加价机会,并会以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明确表示。三次后无人加价的,主持人宣布成交,竞租人不得反悔。
(6)拍租成交后,主持人当场宣布成交价和竞租人的号牌,竞租人须当场与拍租人签订《房屋租赁成交确认书》。拍租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取得拍租权的拍租人下发《房屋租赁成交书》。并自竞得人收到《房屋租赁成交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拍租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5、违约责任
(1)竞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①竞租人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拒绝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放弃的;
②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房屋出租合同》的;
③竞租人逾期或拒绝按照约定支付拍租成交价款或拍租佣金的。
④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⑤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⑥采取不正当行为,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2)竞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租保证金。
(3)因竞租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竞租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责任。
6、监督
拍租人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在拍租现场对竞拍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7、成交结果确认
拍租人与竞得人应当在现场拍租确认后签订《房屋租赁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房屋租赁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相关责任。拍租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佣金、租金、履约保证金
(1)拍租结束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由竞得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拍租佣金:¥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2)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并在上一年度租期届满之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逾期视为违约。
(3)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与第一年度租金一同支付,合同终止且无竞租人责任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4)竞得人在交清佣金、租金、履约保证金后与拍租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经拍租人书面确认后,拍租人将拍租标的移交给竞得人。
(5)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在交清佣金、租金、履约保证金后与拍租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其他
1、拍租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拍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价款。
2、标的以现状交付。拍租人已提请竞租人详细了解拍租标的质量、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租公告》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租人对本《拍租公告》理解有误而导致竞租人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拍租人提供的拍租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3、租赁期内,竞得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需经拍租人书面同意,但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者破坏原房屋的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拍租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工作及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租人对竞得人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4、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租赁期内,未经拍租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6、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出租合同无法履行的,房屋出租合同自行终止,房屋租金按年计算,不予退还。 7、《房屋出租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拍租人,且不得向拍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拍租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拍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如租赁期未满,拍租人不在对外租赁,拍租人在3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在通知收回房屋之日前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拍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房屋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租赁期满,如拍租人房屋不再对外租赁,拍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竞得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拍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租赁期满,如拍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拍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竞得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本《拍租公告》及所附《房屋出租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竞得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拍租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中约定。
六、竞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
(2)报名地点: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1205室)
(3)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均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拍租会议时间:拍租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发布媒体
同时在{、山东省{本网站www.sdbidding.org.cn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拍租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13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7-2167700
2、代理机构: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1205室
联系人:宫老师 联系电话:15646726930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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