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团堡镇牛栏坪至小溪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利计工交[2020]19号、利计工交[2020]2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团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团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团堡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团堡镇牛栏坪,止于小溪河,对应桩号为K0+000~K4+898。线路全长4.898公里,路基宽度6.5米,其中K4+422-K4+898段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6.0米,其中K4+422-K4+898路面宽度为3.5米。建设标准:双车道四级公路。路面结构:22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日。
合同估算价:829.3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单位或2018年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5根据《省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鄂信用办[2018]3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enshi.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投标人应同时递交与电子版相同的纸制投标文件0份。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利川市公共资源网(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中国利川网采购招标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利川市团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利川市团堡镇培风路135号
邮政编码:4454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971681558
传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利川市五星公馆华盛街(醉竹苑园酒楼前二楼)
邮政编码:4454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93631992
传真:0718-7287408
电子邮件:
2020年11月3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最低具备: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p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1、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每年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于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类似业绩(必须包含混凝土路面及交通安防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发包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未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8 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评定为 D 的单位或 2018 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D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中应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以上第1-2 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第 3 条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等级评价截图,信用等级评为 D 级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 C 级确定;第 4 条、第 5 条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下同);
(3)担任过1条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三个月(2020年8月-2020 年10月)。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担任过1条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总工,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拟派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时间须是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三个月(2020年8月-2020 年10月)。
|
注:(1)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安全员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
|
|
注:/。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 /
| /
| /
|
|
|
|
|
注:/。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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