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6202000063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更正:1、谈判须知中“履约保证金”金额更正为: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商务要求中“履约保证金退还”内容更正为:“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一年无息退还。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予退还。”3.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更正为:“付款方式: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经供应商申请后付至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0%。”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29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56857115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瑞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3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31-799888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0831-7998881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