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环保大数据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2.预算情况
预算为3842.288万元,共分为1个包。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智慧环保大数据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1.2采购数量:另附
1.3预算安排: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智慧环保大数据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
| 后附
| 3842.288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拟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和相关实验标准。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 供货方提供的标的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保证采购方在中国人民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中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供货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2 设备的运行、保养过程中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因行业要求,需要在危险的环境中进行测试的需提供额外的保护措施。
4.3 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要求详见后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建设。
6.2项目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
8.1.2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包括设备安装,直到用户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仪器。
8.2验收标准:
8.2.1设备需满足国家检定规程或国家校准规范的具体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同意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6-8529025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高新区东风东街6369号阳光大厦11楼西区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雨 电话(传真):0531-67891697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48号中联花园B区综合楼二楼
附件: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环保大数据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