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心理服务中心专业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PFNJ-W1108
项目名称:心理服务中心专业设备
预算金额:8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期限
| 交货
地点
| 最高控制价(万元)
|
1
| 心理自助服务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南京市江宁区
| 88
|
2
| 心理测试训练系统
| 套
| 1
|
3
| 压力与情绪管理系统
| 台
| 2
|
4
| 音乐治疗自助减压系统
| 台
| 2
|
5
| 心理沙盘
| 套
| 2
|
6
| 心理危机干预计算机辅助系统
| 套
| 1
|
7
| 心理行为训练系统(团辅室)
| 套
| 1
|
8
| 虚拟现实6人9DVR体验设备
| 套
| 1
|
9
| 虚拟现实双人VR对战竞技设备
| 套
| 1
|
10
| 脑波灯
| 台
| 2
|
11
| 击打宣泄系统
| 套
| 2
|
12
| 呐喊宣泄系统
| 套
| 2
|
说明
| 投标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有的费用: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制造、加工、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装卸至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服务、税金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七)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至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803室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心理服务中心专业设备 项目编号:2020-JLPFNJ-W1108(04-08-04A-2020-D-E20236) 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期限
| 交货
地点
| 最高控制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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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理自助服务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南京市江宁区
|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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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理测试训练系统
| 套
| 1
|
3
| 压力与情绪管理系统
| 台
| 2
|
4
| 音乐治疗自助减压系统
| 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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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理沙盘
| 套
| 2
|
6
| 心理危机干预计算机辅助系统
| 套
| 1
|
7
| 心理行为训练系统(团辅室)
| 套
| 1
|
8
| 虚拟现实6人9DVR体验设备
| 套
| 1
|
9
| 虚拟现实双人VR对战竞技设备
| 套
| 1
|
10
| 脑波灯
| 台
| 2
|
11
| 击打宣泄系统
| 套
| 2
|
12
| 呐喊宣泄系统
| 套
| 2
|
说明
| 投标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有的费用: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制造、加工、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装卸至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服务、税金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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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七)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803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