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十二五”政务信息化工程(原质检总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疫情期间可直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2-20412R95
项目名称:“十二五”政务信息化工程(原质检总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编号:0702-20412R95
2.项目名称:“十二五”政务信息化工程(原质检总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6万元
4.最高限价:36万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 3号)档案工作管理要求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归档办法,要求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含各职能机构与部门)自项目决策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及直至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声影像文件、文书文件、项目档案文件等,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文件分类、立卷、归档及纸质数字化文整工作,达到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档案验收标准,并协助招标人向档案管理机构部门进行移交。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 3号)档案工作管理要求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归档办法等。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提供标准规格的、功能完善的档案柜和用于存储、备份、管理项目的电子介质(不少于2T),用于存储、保存建设中产生的各类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数量:1项;
实施的时间:从合同生效开始,至“十二五”三个工程原质检总局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全民健康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全部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010-63348634、8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蕊 赵博文
电 话: 010-63348634、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