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长乐区文武砂镇东海村自来水管网改造提升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文武砂镇东海村自来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0]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城镇化补助和镇村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文武砂镇东海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东海村供水规模470m³/d,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62688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长乐区文武砂镇东海村自来水管网改造提升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内容:包括敷设输配水管网、入户管道,配套附属设施及安装智能水表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462688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29784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工程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互华榕招字[2020]028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9号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955801,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930381,传真:0591-87582611
联系人:郑敏婷、杨辉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9号楼
联系电话:0591-28789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