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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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人民大道北33号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人民大道北33号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税务总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税总函﹝2019﹞369号(项目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下拨资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人民大道北33号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1.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3号办公区;
2.1.3工程概况:
1、工程投资额人民币2389.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8.7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83.98万元,预备费177.02万元;
2、项目规模:本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为15997.37m2,结构为框架结构,其中维修改造的项目规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2.1.4招标控制价:¥20287744.48(大写:贰仟零贰拾捌万柒仟柒佰肆拾肆元肆角捌分)
2.2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2.3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招标范围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所有项目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须制作:
£纸质投标文件(无需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数字证书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公告2020年11月27日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23:59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建设工程-网上答疑”专区)提出(密码123456)。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2020年12月13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5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时3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新闻发布厅。(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网址:http://www.gzggzy.cn)。
4.6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新闻发布厅。(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网址:http://www.gzggzy.cn)。
4.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5.2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不以营利为目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赤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监管部门)实名投诉,电话:0759-358769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7号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5号丽晶大厦14层1410号办公室
联系人(实名):李智毅联系人(实名):彭思
电话:0759-3288379电话:0759-3475825
传真:0759-3288114传真:/
电子邮件:1670589905@qq.com电子邮件:946947360@qq.com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
招标公告(定稿)20201127.doc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人民大道北33号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项目工程量清单.rar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人民大道北33号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文件(2020.11.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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