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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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0-163)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60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和专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类似业绩合同;
c.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07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d.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0年07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11月30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12月05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11日 08 点 30 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同时,响应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启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时请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4.2收取标准:中标人按漯财购(2018)16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4.3收取金额:42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61777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
2.采购代理机构: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37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琳
电 话:1863959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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