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某部专用器材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警某部专用器材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武警某部专用器材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武警某部专用器材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企业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三)供应商成立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四)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五)本次招标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30至2020-12-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桥西区西城国际C座705(城角街槐安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北)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21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储广场E座8层806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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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物资采购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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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定州市造纸厂小区10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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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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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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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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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
| 联系人:
| 郭浩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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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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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835362
| 电话:
| 1393309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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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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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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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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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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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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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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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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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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