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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道路及附属设施修复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0-FZSG375)招标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2020-FZSG37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项目暂估规模(万元/年)
| 简要技术指标
| 招标单位
| 地址
|
一
|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道路及附属设施修复服务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35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4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室。
5.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6.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25E-mail:fjzszb@163.com
7.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应当对现场协调、服务时限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格式做出书面承诺。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层2403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纸质版或者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