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I1301000075027508001G01,
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已由成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成审批招标核字【202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安县城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安县城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此次招标为本工程一标段:总占地面积49.6995亩,约合约31133平方米。主体工程主要有:场区平整、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及封场系统等;辅助工程主要有:工作站、门卫、车库及维修间、变电站、消防水池、污水调节池、污水处理站、进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消防、通信、绿化、监控等内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须为:
(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责任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企业信用记录查询: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是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网站含有投标人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法人章,查询日期为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列于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予受理),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页。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30 00:00至2020-12-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成安县城区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安镇南环西大道 59 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158号紫晶苑小区3B-1-1001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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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 |
联系人: |
肖月
| 联系人: | 武宇杰 |
电话: |
17320666223
| 电话: | 1736767933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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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552681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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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rh@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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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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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新华西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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