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2021年小批量零星物资(三定)采购(二次公告)
资金运营维修资金
采购单位:重庆机务段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水沟村高家湾36号
联系人:舒小欢、江静、肖玥、刘晓燕、毕海燕、顾争、甘国伟
电话:023-64326511、023-64326624
我段2020年11月11日对2021年小批量零星“三定”采购物资进行了采购公告,共计75家供应商报名,其中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的包件共计595包(见附件1),经段级集体决策后现进行第二次网上公告,前期一次公告提交的报名表仍然有效。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重庆机务段2021年小批量零星物资“三定”采购计划(二次公示)明细(见附件1)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通过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采购平台注册的用户。
4.投标商家没有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
5.其他资质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参加竞价谈判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文件: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采购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报名表、报价表及技术、资格条件要求文件):
1、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采购函(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4);
(3)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的企业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5)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报名包件的技术、资质及商务条件(见附件1)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8)代理商参与评审还需提供:制造商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所代理企业及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鉴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以上资料需须胶印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封面须注明供应商名称、参选项目及包件号,需编辑目录,写明各项资料文件所在页码,方便评审检阅。
2、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5)
(1)提供纸质报名表及电子报价表各一份。报名表(纸质版)按表内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鲜),不得随意修改;
(2)报名表(电子版)提供Excel(2003版)一份,为方便统计,按包件号顺序依次填写,不准改变或增删包件号,不报名包件要留空白,不得随意删改。
纸质及电子报名表的报名包件需一致,否则取消不一致包件报名资格。
3、报价单(见附件6)
(1)报价表须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鲜)。报价表应包括物资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总报价与分项报价不符时,以分项报价的和为准),并注明报价物资名称及包件号。
(2)本次报价使用币种为人民币,税率为13%的含税价(若合同期内国家增值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按新的税率执行)。
(3)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报价竞争秩序,保证报价物资的质量,禁止报价人以低于货物成本的报价恶性竞标。
(4)提供纸质报价及电子版报价各一份。纸质报价单必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电子版报价单提供Excel(2003版)一份,U盘上注明单位名称。
注:①纸质报价表所报价的同一包件内物资必须全部报价,不报价的包件直接删除不填,表内不留空白;
②电子版报价单为方便统计,按照包件号顺序依次填写,不准改变或增删序号及包件号,不报价包件要留空白,不得随意删改。
纸质及电子报价单的报价包件需一致,否则不一致包件视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文件递送要求:
1、供应商报名表都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纸质版的必须加盖公司鲜章并扫描,发到以下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3日17时。 邮件名称统一为“XX公司XX项目报名表”。
装订成册的资质文件和报价单(含电子版U盘与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包装,封口加盖骑缝章)递交或邮寄(只收顺丰)到以下指定地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9时,以收到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cqjwdxxxj@163.com
递交地点:重庆机务段材料科科长办公室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水沟村高家湾36号重庆机务段材料科 卢航 13752984568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质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四、谈判采购评审办法:
(一)资格评审
1、谈判评审组根据参加竞价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对竞价单位进行资质、技术评审,对资质或技术不符合的,取消竞价资格,并及时通知参选单位。
2、谈判评审组需要竞价单位对相关资质进行澄清的,可现场提供或在规定期限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
3、报价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谈判评审组可否决其报价资格。
(二)价格谈判
1、竞价人经资质评审、技术评审合格,进入价格谈判。
2、由谈判小组与资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以供应商最终包件报价来确定价格最低的为推荐采购供应商。
五、采购评审时间:
1、谈判评审会议地点为重庆机务段,谈判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谈判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由重庆机务段材料科通知中标供应商办理合同签订。
3、供应商如对谈判评审过程与结果有异议,请在谈判评审会议采购方宣布推荐采购供应商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机务段纪检部门提出。
材料科路电:063-26618市电:023-64326618联系人:田中纪检监察路电:063-26705市电:023-64326705 联系人:杜康
六、合同签订、供应要求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
经过我段评审最终确定的供应商与我段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供货。
此次 (三定)成交物资签订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本次采购物资如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物资发生重复,以集团有限公司集采招标结果为准。
2、供应要求
(1)供应商在接到重庆机务段材料科采购电话后,应在10日内(应急物资24小时之内)将产品送达重庆机务段段材料科指定地点(含兴隆场、重西、梨树湾、重南、江北点)。
(2)产品供应数量以每次需求为准。
(3)当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处理完成,若其质量问题影响到重庆机务段生产时,则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以内到达现场(重庆机务段材料科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或更换产品。
(4)质保期限原则上为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3、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我段财务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若合同期内国家增值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按新的税率执行。
重庆机务段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