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2020年-2021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的委托,拟就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2020年-2021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651-2009154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要求为包头工务段提供为期1年的肉禽蛋、水产、果蔬、豆制品、调料及饮料、杂粮、杂油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1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经营范围;
2.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
2.4为保证采购服务的质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包头东火车站为中心10公里范围内、东胜西火车站或鄂尔多斯火车站为中心20公里范围内设有相应食材储存条件仓储库房或具备配送能力的证明文件;
2.5潜在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不可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04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获取采购文件。
3.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
(4)提供相应食材储存条件仓储库房或具备配送能力的证明文件;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8日9 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会议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http://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联系人:刘建民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联系人:张小彤
电话:18747418641
电子邮箱:1538346972@qq.com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