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三转辙机拉力测试仪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2020-41-SYS-06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三转辙机拉力测试仪
2.项目标号:XD2020-41-SYS-06
3.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三转辙机拉力测试仪
|
| 台
| 2
|
二、技术要求
1.送货时间:收到订单3日内到货
2.交货地点:新乡电务段管内
3.每台投标价格要包含拆旧、安装、辅料及长短途运输等所有费用,保证中标后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4.合同约束验收条款:
4.1供应商交付物资的包装箱外部注明须用料部门,箱内附发运物资明细清单及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2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提供产品全部召回,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4.3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到达现场。
5.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售后服务及时,满足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的需求。
6.本次项目数量为预估值,按实际需求供应,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
7.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三、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参与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和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以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生产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4.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投标人如是中小企业请开具证明。
7.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分包和转包。
五、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新乡电务段东楼2404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标书费每套50元人民币,标书款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
转帐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
开户行及帐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250772101840
用途栏内注明新乡电务段XX项目标书费(必须加注)
4.投标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至招标办公室(其他报名方式不予采纳),并与招标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5.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应在《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_2020_年_12_月_15_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人民路574号新乡电务段东楼2406房间。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名称: 中国铁路郑州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574号
邮编:453000
联系人:苏工
电话:0373-2124218
新乡电务段物资科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