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0-5710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0-5710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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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街道河北小学EPC招标公告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春发改社会〔2020〕67号文批准建设和向招标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工作,项目业主为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含债券)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招标人为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本项目依据阳春市人民政府以春府办复〔2020〕176号文批复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校内
2.2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880㎡,总建筑面积8220㎡,建设内容:加建原宿舍楼2层、加建原饭堂2层、新建一幢5层综合楼、新建一幢5层学生宿舍楼、篮球场、排球场、校园绿化,校园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概算投资2938.60万元(最终以相关批复为准)。
2.3工期:总工期360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工作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2)项目施工,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列明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最新现行部颁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2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5.4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如为联合体,则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与其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经社保管理机构确认的近三个月(2020年8月-2020年10月)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应以具有本条3.4.1资质条件中所述资质一方为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
3.6.2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6.3联合体设计方承担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方承担施工及相关工作。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并同时与招标人签订相应合同。
3.7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建设或投标活动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建设方案编制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前期勘察设计咨询单位。
3.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只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件(或扫描件)作为进阳江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其他代替本项诚信登记资料的不予确认。上述诚信登记件(或扫描件)或扫描时间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如(或扫描时间)不在本时间段或无显示时间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并将上述诚信登记件(或扫描件)应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13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17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办理投标登记,逾期送达《投标登记申请表》招标人应当不予接收。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投标人信息和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投标登记申请表》未按要求盖章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本项目招标文件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7日。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所需相关资料等)及相关资料。
4.3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开标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12月17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学术报告厅(中心本部)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八甲镇西门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1102、1103房
邮编:529634邮编:510000
联系人:黄俏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662-7381832电话:18011746311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招标公告(终稿).doc
招标文件(终稿).doc
初步设计1112.rar
【导出文件】阳春市八甲镇中心小学二期工程项目(概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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