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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壶财采办备案[2020]697号2020年11月27日
附件:
政府采购单一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梁丽锋
女
长治市城镇热力有限公司
15535551299
宋岩峰
男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公司
13720945718
郭改娥
女
长治市襄生灌区管理中心
13038060692
梁丽锋
根据晋太办[2019]96号文,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方案设立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5月经过招标,确定“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唯一中商单位,且合同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为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影响力,借力高铁的传播速度快和覆盖面广的特性,拟通过高铁媒体宣传推广。鉴于“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唯一中商单位,建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宋岩峰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拟采用通过高铁头枕巾、列车电视媒体,宣传八泉峡景区提高品牌和市场效应,头枕巾宣传线路为晋城-太原-北京,视频宣传线路为太原铁路局所有线路。
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为太原铁路局站车商业广告开发实施单位(见太铁经函[2015]1062号),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中铁太原局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与2015年5月经中商确定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独家代理太原局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期限为2019.6.15-2022.6.14,依据政府采购法第3条,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的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发布,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
郭改娥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通过高铁列车电视媒体、列车头枕巾媒体打造八泉峡流动金名片;晋太办[2019]96号文中整合方案设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业务由该公司全权负责;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于2019年5月经过招标委员会确定及中商公示,确定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商单位,合同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独家代理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方式进行采购。
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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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公示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公示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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