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湖民宿文化村项目施工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有潜在投标单位书面提出关于招标文件业绩的相关质疑,现将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正: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条项目业绩要求修正为: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 2017 年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及以上酒店类项目单项装饰装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酒店类项目业绩是指:酒店、民宿、宾馆等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酒店类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的酒店类装饰装修工程。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项目信息”中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或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中一个或多个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合同备案编号、施工许可发证日期、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截图等主要信息)。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无法体现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时间截图的,则可提供竣工验收时间在2017年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书(表)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鉴于部分项目有投标人质疑网站截图业绩造假,为确保网站截图业绩的真实性,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资料网站截图的同时必须提供该业绩的相关已完税证明(任意一次缴税时的建安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即可。发票上须清晰体现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资料),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修改如下:
1、投标函部分: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2、商务部分: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3、资格审查资料: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4、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提交形式为U盘。
注:(1)U盘需粘贴含投标人名称及工程名称的标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电子文件内容:只包含商务部分资料,应包含商务部分全部excel格式预算表格。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中(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内容修改为:“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投标人应在封面标注共×册,第× 册字样),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后的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可以不用装订在商务部分纸质材料,只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件载入U盘中即可,招标结束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齐备的商务部分纸质文件。”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第2条修改为:“2. 投标函部分和投标电子文件(1个U盘)装入“投标函部分”纸质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单独提交给接标人。”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第4条修改为:“4.资格审查资料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款所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原件由各投标人一并装入“资格审查资料”纸质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单独提交给接标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菩提大道 251 号(恒居民生佳苑--长寿区火车北站沿幸福大道前行 1200 米左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14日9时00分—2020年12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修改为:2020年12月 13日10时00分。
招
标 人:重庆市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长寿湖民宿文化村项目施工补遗(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