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报废设备处置招标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报废设备处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一)招标内容包括:对招标人一批报废设备和废旧物资进行报废处置。报废设备包括3组卷接机组、1组包装机组、1台冷却塔和2台变压器。其中:报废设备中的3组卷接机组、1组包装机组系烟草专用机械设备,约42吨重(具体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需中标人通过拆除、解体、切割、锤击等破坏性销毁方式,直至设备不能再生后,由中标人进行回收处置。废旧物资包括一批不锈钢筐、部分废旧零件等。废旧物资和冷却塔、变压器约18吨重(具体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由中标人直接进行回收处置。”
修改为:
“(一)招标内容包括:对招标人一批报废设备和废旧物资进行报废处置。报废设备包括3组卷接机组、1组包装机组、1台冷却塔和2台变压器。其中:报废设备中的3组卷接机组、1组包装机组系烟草专用机械设备,约42吨重(具体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需中标人通过拆除、解体、切割、锤击等破坏性销毁方式,直至设备不能再生后,由中标人进行回收处置。废旧物资包括部分废旧零件等。废旧物资和冷却塔、变压器约10吨重(具体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由中标人直接进行回收处置。”
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编列条款“1.3.1招标范围”内容按上述第一条进行相应修改。
三、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招标内容”按上述第一条进行相应修改。
四、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中“《报废设备及废旧物资明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相应修改为”: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固定资产设备编码
| 数量
| 备注
|
1
| 卷接机组
| ZJ19
| 1250010102180100016730
| 1组
| 烟草专用机械设备
|
2
| 卷接机组04#
| ZJ19
| 1250010102180100016745
| 1组
|
3
| 卷接机组06#
| PASSIM7000
| 1250010102180100016731
| 1组
|
4
| 包装机组
| ZB43
| 1250010102190101016632
| 1组
|
5
| 玻璃钢冷却塔
| DN500
| 1250010102540200016796
| 1台
| 通用设备
|
6
| 变压器
| S7-2000
| 1250010103990000015445
| 1台
|
7
| 电力变压器
| S7-2000
| 1250010103990000015444
| 1台
|
8
| 其它物资
| 无
| 无
| 若干,具体以实际为准
| 废旧物资
|
五、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涪陵卷烟厂报废设备处置项目合同》文本中“(一)项目内容”、“(三)报废设备及废旧物资明细”内容按上述第一条进行相应修改。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