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海关口岸应对重大疫情卫生检疫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鹤采字2020-005号)的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鹤采字2020-005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门海关口岸应对重大疫情卫生检疫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3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以下内容: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金额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1.5%。
更正为:
4.2本次采购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1.5%。
原采购文件与此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4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鹤山海关地址:鹤山市新鹤路239号联系方式:0750-89382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联系方式:020-37860520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山、薛业生、谭启常(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20-37860519、0750-8938225(采购人联系电话)五、附件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4日
公告相关附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0-11-24 附属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