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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施)字2020-19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社区自筹 ,招标人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塔埔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思明区观音山片区塔埔路与塔埔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0676.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拟建设用途为社区商业、精品商务酒店和公寓,预计工程建设投资额中建安费约6亿元。本次招标的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基坑深度约10-12米,局部超12米,土方约30万方,地下室按两层地下室考虑,建筑高度最高99米,建安投资约46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基基础工程 ;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
①设计范围:包括考虑周边环境影响,进行项目安全专项设计,做好基坑方案的安全评估,施工图设计(含补勘)、图纸审核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③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
④其他:a.中标人必须负责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b.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勘察、设计、检测、监测工作、相关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临时设施、降水措施及地铁保护措施等等,并承担相关费用;c.配合后续主体总包单位完善基坑及土方开挖剩余工作;d.土方运输单位资质、智能车及弃土点并承担渣土收纳费;e.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上另行发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日(总工期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之日期间的工期,综合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含期间需要办理的图纸审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时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含施工图审查)。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第①②③项资格:①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企业注册地和企业税收征管均归属思明区;③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及以上级别。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除土方工程必须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由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渣土运输专业公司承运外,其余工程不得进行分包。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12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同时须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8.2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 天止,如工期延长的,承包人应负责承担费用继续提供履约担保以覆盖延长的工期,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 天内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 和ggzyfw.fj.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塔埔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厦门市塔埔西里286号塔埔居委会大楼,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06081548,传真:/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
邮编:361011
电子邮箱:945179325@qq.com
电话:0592-5138707/5138725,传真:0592-5138787
联系人:柯工/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