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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经济开发区A、D区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2020)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明溪县经济开发区A、D区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本工程造价约29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经济开发区A、D区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6781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8〕38号、闽建建[2018]11号、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黑名单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⑤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2日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7日
15: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经济开发区,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99171122,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尤溪商会407,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998062,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846号
联系电话:0598-87513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明溪自然资源局背后
联系电话:0598-286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