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革命老区项目-上井村曹于芳烈士故居修缮已由平潭县澳前镇上井村民委员会以 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澳前镇上井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村自筹 ,招标人为平潭县澳前镇上井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现邀请企业名单如下: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恒瑞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合同估算价约为28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合同估算价约为28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8105.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大陆企业)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岚综管综[2016]86号文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5>.《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8〕86号)文件,投标人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
6>.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7>.依据闽建〔2016〕5号文的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欠薪欠款黑名单”;
8>.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9>.本项目企业参与投标购买文件当面点清材料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08 日 10时 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进小区50栋302室)。
11>.本项目为纸质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提供拟派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若为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供应商)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人员未到位的或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1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 月 27 日至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售价250元;招标文件及清单电子资料售价50元;资料当面点清售后不退。一个企业仅限购买一份招标文件。备注:(现场不组织勘查,有需要的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标前以到账凭证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企业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2、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3、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
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元;
账户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账 号:3505 0161 7207 0000 5769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备注:1、(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如:“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澳前镇上井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上井村,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859431111 ,传真: /
联系人:曹而銮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前进小区50栋302室 ,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774608226,传真:
联系人: 张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