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车务段拟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记录仪电池采购
二、询价项目及相关要求:
1.项目清单及相关要求: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技术参数
| 质保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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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仪电池采购
| 中信安
DSJ-ZXAN5A1
| 400块
| 额定电压:3.8;额定容量:2200mAh;充电限制电压:4.35V过电过充保护:2倍的标称电压,电流设定为2ItA的外接电流,用电源持续给电池组加载7h,电池组不泄气,不漏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过放电保护:电池组以0.2ItA放电至终止电压后,外接30Ω负载放电7h,电池组不泄露,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短路保护:电池组按标准要求充电,充电结束后,短路其正负极1h,短路导线电阻80mΩ±20mΩ,电池组不泄露,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循环寿命:300次循环时放电容量保持率≥80﹪保证与用户使用的DSJ-ZXAN5A1型号记录仪设备配套,并提供带有CMA及CNAS标识的记录仪专用电池检验报告。 |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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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地点:郑州车务段管内各车站;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不接受预付货款,按照郑州车务段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账付款,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所需物资生产设计能力的厂家及代理商。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
(3) 所提供的产品无不良记录,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
(4) 投标人应具有中信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授服务承诺函,并出具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授权书和售后授服务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注册地在本地或在本地有分公司或办公地点。
(6) 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工商户询价。
三、报价要求:
1.请于2020年12月4日17时前,提交两份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总报价﹙交货落地含税价、税率﹚,报价单原件、服务承诺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公示报告以密封形式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至郑州车务段103房间,提交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信袋上未填写投标单位和投标项目、逾期提交或多次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必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报价,以总合计价格为准,不得做任何删除或变更,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缺项或未按要求填写将不被接受。
3.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报价。
4.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377331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28号
四、采购规则:
在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委进行综合评定选出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车务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