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钢轨探伤车维修(集采分供)”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GWJXDSB20201113-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段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钢轨探伤车维修(集采分供)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三、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必须为GTC-60型、GTC-80J型钢轨探伤车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省级区域维修服务代理商。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全天候维修服务能力,必须满足河南省内4小时、省外8小时维修响应。维修项目的质保周期为六个月。
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领取自带U盘。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312房间(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中和路7号)。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持“投标报名表”(联系领取)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招标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5.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政府网络公示信息截图、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6.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媒介发布。其他平台获此信息不予受理。
十、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中和路7号郑州工务机械段312室
邮编:45005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71-68357485 传真:0371-68357485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